《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已于去年8月13日起施行,其中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明确规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热议不断。对此,有的女性认为《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严重不合理,没有考虑女方的隐形付出成本;而男方多数认为该条款公正合理,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案例: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归谁?小丽与小刚于2010年1月认识,于2010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生育一子。小刚的父母为了让二人的生活条件变得更舒适,出资为小两口在越秀区购置了一套价值近300万元的房子与小汽车一辆,上述房屋与汽车均登记在小刚名下。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产生矛盾。由于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小丽一直没有安全感,便要求加名登记。但小刚不同意,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小丽一纸诉状将小刚告上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平分房产与汽车。在庭审中,小刚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买房情况说明、其父亲的银行卡流水查询单等证据,证实上述房屋与汽车由小刚父亲购买的事实。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等规定,越秀区法院认定该房屋与汽车属小刚的个人财产,驳回小丽关于分割房产与汽车的诉讼请求。父母给子女买房的几种情况1、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出了全额的购房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给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2、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3、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