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拿父母结婚证或者本人出生证证明父子关系,在户口登记以外的父子关系证明,公安部门有权不出具(无具体法律法规,只在公安部官方微博权威发布: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根据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中有关“亲属关系证明”的规定: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正机关进行公正证明。

以云南省为例关于派出所不能出具父子关系证明的回复:

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第五十五条《户籍窗口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范围》第七条之规定:以下内容的证明不予出具,即户籍登记信息以外的关系证明。民警当场告知叶某,不能为其出具父子关系证明。

但是了解完情况后治安大队民警根据反映人本人情况再次告知叶某本人,如要证明父子关系可以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或本人的出生证也可以证明本人的父子关系。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无需/不予开具证明:

1、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

3、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机关对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条件,丢失即可给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4、保险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