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评估收费一般按照专利的具体价值而定,收取百分之五十的评估费用。而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要分为五档,采取差额计费标准,即按照被评估资产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后相加为收费总额。其中对于专利技术的评估要收集企业的基础资料,专利的技术资料,财务资料以及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 》第五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评估收费一般是根据评估价值收费的,收取50%评估费。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无帐面原值可按评估价值或重置价值,下同)为计费额度,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