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