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