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律师你好!本人现居住在惠州,于94年出生,家中我处老大,下有3个妹妹。在大约2010年父母离异,我与小妹被河源法院判决中归父方,后与父方不和我与小妹被赶,便由母亲抚养至今,父方期间未曾看望及给予抚养费3年,妹妹现还在读书,未成年,本人现已过18.在法院判决中夫妻双方财产未分割,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未通过,原于:父母结婚于92年,后补办结婚证,期间98年1栋3层半的楼房于惠州市小金口处,仅有土地证,房产证无,法院建议双方协调。后无果,一直拖。希望可以律师们帮帮我们!必重谢!新余律师回答: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父亲支付抚养费。追问:那一般能得到多少?若父方说没钱呢?回答:每月抚养费一般为他总收入的50%左右。追问:那夫妻的财产分割问题应如何解决,父方一直霸占房屋,不愿分割,法院因没房产证不给予判决,该怎么办?回答:对房子有争议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但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追问:好的,谢谢!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