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可以在失踪满两年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债权人可以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预防措施如下: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