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要上户口是带齐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要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没有出生证明还可能是弃婴,对于弃婴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因此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上户口一般是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