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不断的在发展建设,建设时就需要土地,所以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会对房屋、土地进行征收。征收拆迁是需要给予补偿的,那么都补偿些什么呢?根据拆迁补偿政策及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两个问题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补偿方式有三种,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者相结合补差价。

法律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所以如果征收方给予的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不要签署补偿协议,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再依法发起诉讼,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