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转注册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1、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在新聘用企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

2、变更注册表需要本人签字,原聘用企业签字盖章同意二级建造师转出,新聘用企业签字盖章同意调入;

二、原单位解聘证明:

二级建造师的原聘用单位要为二级建造师开出单位解聘证明,但是要保证企业已有二级建造师数量能够满足企业的资质要求。

三、新调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无资质证书,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四、新单位劳动合同

二级建造师新签的劳动合同中,一定要有聘用单位的法人盖章(或者签字)、公司盖章、

二级建造师签字。

五、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要准备好,同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也要准备好,并盖好执业印章。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二)、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三)、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