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双方当事人的信息);2、标的物:某某电瓶车(具体到该特定物、质量、数量);3、转让电瓶车的意思表示;4、交付电瓶车的方式、时间、地点;5、付款的时间、地点、方式。6、违约责任等。如果双方就电瓶车的转让还有其他合意,只要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均可以写入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