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公司进行整体变更,由变更后的公司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引起的企业法人变更,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若债务属于公司债务,由公司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企业法人的变更与债权债务无关;3、若是法人的个人债务,有法人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