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等级后,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伤情较为稳定且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应当申请工伤鉴定,而申请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负工伤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应当提交诊断证明、病历以及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