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下列各项:丧葬费:被起诉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6个月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无行为能力程度,计算被起诉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生活费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受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岁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年计算。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年就会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岁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