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价值300元左右的物品,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涉嫌盗窃,构不成犯罪,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相关链接:《治安管理处罚示》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