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电子口岸IC卡需要资料如下:

一、到所属制卡代理点领取并如实填写4张表格,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分别是:

1、《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海关登记表》(2号表);

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外汇登记表》(3号表);

3、《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情况登记表》(4号表)。

其中《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情况登记表》,按照本企业指定的操作员人数,每人一联。

二、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查

由工商、税务、海关、外贸、外汇部门对企业用户进行资格审查,并购买了IC卡、读卡器、Oracle Lite软件以及向中国电信申请了17999帐号后,导致卡代理点为企业制发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和操作员卡。

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文件(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以及《报关员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企业领卡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领取企业IC卡。

扩展资料

电子口岸流程

1、企业办理各项业务需审批部门时,可向制卡中心提出要求代办服务;

2、制卡中心核对业务所需资料无误后收取企业资料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作录入数据及审批用,向企业发放“代办业务受理回执”(以下简称代办回执);

3、递交资料次日起第7个工作日,制卡中心以电话形式通知企业审批已完成,企业可凭单位证明、代办回执及领卡人身份证原件到制卡中心领取法人卡、操作员卡及相关证件原件。

注:企业相关证件原件须留在制卡中心以用于进行部门审批,如企业急需使用,可提前一天电话咨询制卡中心后,凭单位证明及代办回执到制卡中心领取证件原件,审批日期将由企业交回证件原件次日起重新计算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