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的标准高度为:低的一般5~6m,高的可达30~40m,高层厂房以高度24m为起算高度,甚至更高。

单层厂房在满足一定建筑模数要求的基础上视工艺需要确定其建筑宽度(跨度)、长度和高度。工业厂房的标准跨度为:一般为6、9、12、15、18、21、24、27、30、36m等。工业厂房的标准长度为:少则几十米,多则数百米。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厂房的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和多跨厂房中的高度差。

扩展资料:

标准厂房的设计规范:

1、工业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工业厂房和地下工业厂房的设计。

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工业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4、工业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5、工业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6、工业厂房是由独立一栋建筑物(车间),和独立一栋建筑物(宿舍),两栋建筑物之间距离标准是10米,最近不得少于5米,以便消验收合格。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例是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