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