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的规定政策,成都房贷政策如下:

一、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房子,又无贷款,则视为第一套贷款。

二、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有一套房子,如果全款(或已全部还清),则视为第一套贷款。

三、以家庭为单位,只有一套贷房是贷款,则视为第二套贷款。

四、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名下已有两套房,无论贷款还是全款,第三套拒贷。

五、贷款成数与贷款利率的情况如下:

(一)首套最高可贷7成,二套11区最高贷4成(天府和高新最高只能贷3成;

(二)多数银行贷款政策是首套上浮10-20%,二套上浮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