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用工应当按月结算工资,不足一个月的临时工当天结算或者约定临时用工合同到期一次性结算工资。

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年底结算工资已经违反了该条法规,视为不平等合同,约定无效。

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薪酬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按时支付,并且赔偿损失,拒不支付的,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力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责令其履行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薪酬并且赔偿损失。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不作为,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