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签订时乙方(毕业生)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毕业院校和专业名称与学校教务处保持一致,不得简写、不得漏项;甲方(用人单位)信息填好后加盖两次单位公章,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应与单位有效印鉴名称一致;最后拿到学院学工办和学校签章批示意见。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