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行为有:

1、诊断过程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2、术前未能进行充分有效的告知;

3、手术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4、护理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5、用药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6、输血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7、由于各种原因,使患者发生内源性或者外源性医院内感染;

8、孕产妇保健中过失医疗行为;

9、医疗美容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