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离婚证的补办。离婚证补办的具体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