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不知您要了解哪一种。
城镇职工主要要针对在职或退休城镇职工,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又包括大额互助和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
1、如果您是在职城镇职工,门急诊符合社保规定医疗费用每年(1.1-12.31)1800元以上部分,在指定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将按照50%比例报销,社区按照70%比例报销。如果您是本年度首次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社保自费、自付项目剩余2000元,其中1800元不能报销有您个人负担,200元乘以50%(非社区)或70%(社区),您将得到100元或140元报销费用。社保最高给您报销到20000元。
2、如果您是70周岁以下退休职工,门急诊每年1300元以上部分,社保支付70%,退休补充保险支付15%,(2000-1300)x85%=595元。
3、如果您是在职职工住院,首次住院1300元以上,此后再次住院65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医疗费用按照85%比例报销(三级医院,下同),30000-40000按照90%比例报销,40000以上按照95%比例报销,最高支付70000元。如果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超过70000元,将按照70%比例报销,社保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70000元(不含门急诊)。
4、如果您是退休职工,首次住院1300元以上,再次住院65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医疗费按照91%比例报销(三级医院,下同),30000-40000按照94%比例报销,4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97%比例报销。支付上限同在职职工,此外除起付线(1300或650部分)以外个人负担部分,退休部分再报销50%。
在北京退休人员是比较合适的,不知您看懂了没有,不明之处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