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三个月的支票。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能另行记载其他付款方式,另行记载其他付款方式的,无效。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自出票日起10天,超过10天后,银行就不付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第九十二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