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规定的面积的处罚则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农村宅基地面积大小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各个省份的民情不一样,土地资源丰富程度、人口数量等情况都不相同,所以各地制定宅基地面积所根据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