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警察,一般指的各种辅警、协警。不是正式民警的称呼。这是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已经有的正式民警不足下才招来的,因为正式民警的成本费用相对较高。

“合同警察”不是国家公务员,其职权也是协警职能。如很多交通协警,他们在警徽的标示上做了区分。协警标示有协警字样。

按照现在“公务员凡进必考”的规定,应该不能直接转正,而需要通过招录考试。转正的几率很小,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转为正式编制的警察。除非国家有出台特殊的规定。

拓展资料:

警察是统治阶级为维护统治秩序而设置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接其执行的任务不同,各国分别设有不同的警种,如户籍、交通、刑事、司法、治安警察等。行使警察职能的官吏,是在与国家机器的形成的同时出现的。

中国在先秦时代已出现具体执行警察职能的官吏。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实行的是司法与行政合一、军警一体的体制,警察始终未能形成独立于其他部门的组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