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