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后,伤者不理赔不结案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伤者不理赔不结案的话,可以向交通部门寻求帮助,一般交警部门会出具事故认定单,上面会包含需要向伤者支付的一系列费用。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保险索赔程序:

1.及时报案,事发24小时内报保险公司

2.协助保险公司勘察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1)出险通知书(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3)责任认定书、只顾调解书(4)涉及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权利转让书(5)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作出是否赔,赔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保险工资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起10日内支付。

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当事人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二、交通事故亡故赔偿明细表有哪些

交通事故亡故赔偿明细表有四类需要进行赔偿的金额,第一是处理事故需要赔偿的金额,第二是死亡赔偿金,第三是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第四是精神损害抚慰费,以下是对赔偿费用的相关解释: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交通事故亡故赔偿明细表有四类需要进行赔偿的金额,首先要赔偿亲属进行处理交通事故所花费的相关误工费、住宿费等费用。其次要向亲属支付相关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