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营业货车是指用于货物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如果行驶证上使用性质为营运或者货运,都视为营运车辆。核定载质量:2吨(不含)以下,1850元(标费);2至5吨(不含):3070(标费)。5至10吨(不含):3450元(标费);10吨及以上:4480元(标费);根据上年度是否有交通事故,上下浮动30%。如果是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1200元;2-5吨 ,1470元;5-10吨,1650元,10吨以上,2220元。
有营运证的货车一般都是营运车辆,这种货车三责险的保费主要和保险限额有关,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货车三责险的保费分别是758元、1057元、1206元、1301元、1456元、1734元和2258元。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与车辆购置价无关,车主只要根据费率表,就可以得到固定费率,然后乘以保险公司折扣幅度,就是最终的保费额度。商业三责险价格因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体多少钱还要看最高赔偿限额共对应的档次:保费也由此低到高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