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婚想要孩子的可以与女方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起诉时应当出示证据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以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