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企业是为集中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安置残疾人职工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所得税免征的扶持保护政策。社会福利企业所安置的残疾人,是指具有一定就业能力的,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的残疾者。 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对有一定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促进社会稳定。社会福利企业的残疾职工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健全职工享受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