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的证件如下: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手续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免税,所需材料如下: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

(4)继承权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所需材料如下: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