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标的以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方式,全面完成债务的履行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指当事人不仅应当适当履行自己的债务,而且应基于城市信用原则的要求,在必要的限度内,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要就债务履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利益。4、事情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事情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而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