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往往带有盲从性、模仿性、突发性等特点,其犯罪手段向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方面发展,其犯罪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不良的社会风气常常对涉世不深、判断能力较差的未成年人起导向作用。含有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乘隙而入,严重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一些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二)、学校教育失衡的消极影响。相当一部分学校只注重书本知识的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导致许多青少年缺乏正确的法制观念教育,不知何为违法,何为犯罪。有的学校分等级、年级分重点,只注重“尖子学生”的培养,而忽视“后进生”、“双差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甚至放任不管,伤害了部分学生的自尊心和上进心,致使这些学生对学习失去信心,自暴自弃,甚至利用某种违法行为引起周围人的关注,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家庭教育失当的不良影响。有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只是千方百计地满足孩子的要求,生怕孩子受委屈,缺少科学正确的家庭教育,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坏习惯。有的是因家长教育简单粗暴,或是父母的不良行为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导致孩子不良品行的养成。有的是因家庭结构残缺,缺少家庭温暖,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教育义务,致使一些青少年形成了扭曲的人格心理。(四)、人格不确定性的内在影响。未成年人生理发展迅速,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较弱,心理构成易变,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其心理和身理尚未定型,处于犯罪的“危险年龄”段。少数青少年因自身素质不高,交友不慎,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