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经济案件,五万元以下,这个要看你们适用的是什么程序了
(1)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诉讼第146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
(2)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诉讼法第135条: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所以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但是总和的时间不会超过上面所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