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