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3.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工资福利收入。

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省内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

6.辅助器具费为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