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第二款),公然鄙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以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聚众淫乱活动。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