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解除后,还没有履行的,要终止履行;如果已经履行完毕的话,则按照履行的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双方可以要求把物品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这里所说的恢复原状,指的是恢复到合同签订之前的状态。原物还存在的,要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支付孳息、支付对方为了维护财产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返还财产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少价格、给付适当的违约金、赔偿损失。合同解除之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