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和法规对事假工资没有具体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转换的通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薪天数,扣除事假工资的最高限额是劳动者的月薪÷21、75×事假天数。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企业或雇主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方式向劳动者支付非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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