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车的范围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对军队的车辆及其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就是属于军车。这里的“在编机动车”,一般是指按照军队的规定编制的机动车辆。国家对军队的装备是按照一定的编制进行的,其中包括车辆的配备。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按照规定的编制所配备的车辆,才是属于部队的机动车车辆。因为挂有部门牌证的车辆的主要意义是与地方车辆加以区别,为的是使部队便于执行军事任务和进行特殊管理。实践中,有些车辆虽属于军队使用,但不在编制范围。对于这些车辆的牌证就应当按照规定由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上证管理并负责车辆的检验。

对军车应当如何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的武装力量。由于他们执行任务的特殊性和管理上的独立性。

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牌证、在编机动车检验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负责。也就是根据部队的具体情况以及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进行管理。这里的“机动车驾驶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军籍的干部、战士中驾驶机动车的人。对这些人交通法规和驾驶技术的考核及颁发驾驶证的工作由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负责。

军车违反交通法规怎么处理的?

交警对道路上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见违必处,无论军车还是其他车辆。对于违法军车,将按照规定将车牌号、军队驾驶证信息抄告给警备区或相关军事单位,包括电子警察拍摄的军车违法行为,由军队内部依规严肃处理。

根据《关于对军车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实施抄告制度的通知》,军车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实施抄告制度。即由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军车交通违法行为后,将车辆信息、驾驶员违法行为等送交部队,由部队内部进行处理。

《军车交通违法抄告记分处理实施细则》则明确,细则所称的交通违法,是指军车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军用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军队有关规定,被抄告的行为。这意味着军车驾驶员在道路上的行为,并不能超越社会车辆所应遵守的交通法规范畴。

持《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驾驶军用车辆的人员均适用这一细则。军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被抄告的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不跨年度累计,按照自然年份计算。一个累积记分周期内满分也是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