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上诱导受害人转账骗取钱财达到三千元算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电信诈骗犯罪只要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即构成“数额较大”。此外,电信诈骗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十种情形,将酌情从重处罚。

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两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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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准女大学生徐玉玉被骗致死、清华大学教授被骗千万元……一桩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之深、影响恶劣,实属社会公害。为严惩此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方面是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体现从严惩处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电信网络诈骗突破了传统犯罪空间范畴,基本属于跨区域犯罪,地域化色彩相对淡化,不宜再由各地自行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解释说。

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表示,司法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故意规避法律,每次诈骗的数额就三五百元,但是骗的人特别多。按照以前的规定,三五百元立不了刑事案件。此次《意见》就明确,小额骗了多次的,也要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