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逾期未缴纳的,第一、首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责令其限期改正。第二、如果仍未缴纳的,可以向银行查询其账户,并申请有关部门作划拨保险费的决定。第三、如果企业的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保险费的,则应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