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

1、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

2、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指按照一国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当然地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