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的起点为公安机关,第一程序是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可能构成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刑事侦查期满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二程序是检察院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需要定罪量刑的,提起公诉。第三程序是法院在审判时限内对案件进行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仍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具体的规定可见《刑事诉讼法》诸多条文,不一一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