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之内或者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在特殊情形下也可提出离婚;2、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现役军人不同意的;3、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不予受理;4、夫妻之间还存在着感情基础的。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先对双方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