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保全的风险防范方式: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债权人可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如果不起诉,必须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相关有效的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