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准生证办理流程对于再婚办理准生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虽是再婚,但双方之前均无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

二、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四)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一) 本人申请,并填写《生养一孩声请表》(必需钢笔填写);

(二) 伉俪双人照一张;

(三) 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审查核定后,报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团身子骨儿检查查核对于核准后,发给《生养二孩声请表》;

(四) 成婚证;

(五) 两边户口薄;

(六) 妇孺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