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止,指的是效力暂停的意思,会造成保险期间的延长。例如:

2000年1月1日的保险单,保险期间为5年,满期时间为2005年1月1日;

如果2001年1月1日合同中止至2001年5月1日,那对应的满期时间将自动顺延至2005年5月1日。

在中止以后,两年内可申请复效,交上保费和一定的利息以后,保单可恢复;如果两年内未申请复效,那保单终止,永久性失效,可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